德国VAT|罚款说明

更新于2025年09月16日复制链接

罚款类型

罚款比例

罚款说明

迟报罚款

(Verspätungszuschlag

缩写为VersZ)

10%

申报法定期限是每个增值税税期结束后加10天,对于过期申报,税务局会根据超出的时间段和应纳税金额定迟报罚款,一般为税金的10%-100%,最高上限为25000欧元 

滞纳金

(Säumniszuschlag

缩写为SZ)

1%

纳税法定期限是每个增值税税期结束后加10天,对于过期纳税,税务局会根据超出的时间段和应纳税金额定滞纳金,一般为税金的1%-3% 

强制性罚款

(Vollstreckungskosten

缩写为VK)

无具体

计算方式

一种对个人或企业尽快申报的一种强制性措施,在被确定强制性罚款之前,一般会收到一封关于Androhung von Zwangsgeld的税务局信函,上面会警告,如果再不递交税务申报,则会进行强制性罚款,最高为25000欧元 

利息

(Zinsen)


0.50%

如银行一样,税局会对于在一定时间内未收到的税款计算利息。如果个人或企业的纳税通知书 (Steuerbescheid) 在申报年度结束后的15个月以后才收到,则税务局会在缴税额上每个月算0.5%的利息。同理,如果为退税,则税务局也会支付给纳税人或企业相应的利息 

(来源:德国财政法典第152、233a、235、238、240和328、329节) 

(注意:实际的罚款金额需以税局下发的信函/信件通知为准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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